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主要职责
主 任:白雁斌
副主任:邓 葵
邮政编码:830011
电 话:0991-4185086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主要职责:
承担建设项目(包括核与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的技术评估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等环境保护技术评估咨询服务及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政策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