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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33号公告)要求,我区2022年度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如下:

按照要求,我区共有5座城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应发布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目前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已分别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克拉玛依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哈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了2022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对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吐鲁番市、哈密市信息发布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按要求落实信息发布规定。

附件:1.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固废产生处置量情况

2.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信息发布内容

3.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表—信息发布情况

附件:1、2、3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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