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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23日-202112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准东工业硅三期23万吨/年工业硅项目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南部产业园区的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规模:建设19台33000kVA工业硅矿热炉,以硅石为原料,洗精煤、木块为还原剂,年产工业硅23万吨。1、主体工程:冶炼装置(19台33000kVA矮烟罩半封闭矿热炉及配套的生产设施),余热发电系统(19台20t/h余热锅炉及2台28000kW汽轮发电机组);2、储运工程:建设原料卸料仓、硅石堆存库、洗精煤煤仓、木块堆存库、成品库、综合仓库(电极库)、微硅粉库;3、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空压站、液氧站、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软水制备系统、化验室,综合办公依托现有工程;4、环保工程:矿热炉烟气治理系统,卸料、配料、转运、上料、出硅、精炼及浇铸、成品加工除尘系统;生活污水依托东方希望产业集群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噪声防治工程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1)卸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2)配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3)转运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4)上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5)每台矿热炉烟气采用“余热锅炉余热回收+高活性氢氧化钙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处理,最终2台、3台矿热炉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6)出硅、精炼及浇铸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2台、3台矿热炉出硅、精炼及浇铸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7)成品加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8)原料卸料仓、硅石堆存库、洗精煤煤仓、木块堆存库等采取封闭措施,顶部设置喷雾系统。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防渗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依托东方希望产业集群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夏季优先用于硅石冲洗,多余水同软化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标准后进入新水系统用于工业用水;生活污水依托东方希望产业集群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标准后作为自备动力站循环水系统补充水。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矿热炉、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空压机、风机、各类泵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准东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硅石清洗石渣产生量约3200吨/年,委托新疆浩瑞优创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卸料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约6352.08吨/年,外售给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配料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约6352.08吨/年,外售给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转运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约6352.08吨/年,外售给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上料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约6352.08吨/年,外售给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废电极产生量约90吨/年,回收送至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破碎后回用;矿热炉炉渣产生量约31769吨/年,回炉利用;废耐火材料产生量约1600吨/年,委托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蓝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处置;成品加工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约4029.75吨/年,外售给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9吨/年,送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反渗透组件不可再生膜产生量约1.2吨/年,送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废分子筛产生量约4.5吨/年,送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澄清池污泥产生量约3.58吨/年,脱水后送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结晶盐产生量约1904.12吨/年,送至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刚性填埋场;SCR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约10吨/次(1次/2年),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试剂瓶,产生量约0.05吨/年,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润滑油,产生量约10吨/年,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14.5吨/年,按照园区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收集处置。微硅粉产生量为110000吨/年,作为项目副产品外售给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五、环境风险: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G335线甘泉堡至准东石油基地公路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境内。起点坐标为:东经87°51′15.76″,北纬44°10′13.07″,终点坐标为:东经87°40′28.69″,北纬44°14′30.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全长约34.875公里,其中9.338km为新建,14.63km为完全利用,其余10.907km均改扩建,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K0+000~K4+432.928段完全利用;K4+432.928~K19+798 段路基宽度采用整体式20.0m的技术标准;K19+798~K30+000 段完全利用,路基宽度32.0m;K30+000~K34+875 段路基宽度采用整体式32.0m的技术标准。本次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标准轴载BZZ-100。桥涵荷载标准采用公路-Ⅰ级,桥梁﹑涵洞均与路基同宽。

全线共设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2座,涵洞19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9处,管线交叉15处。

项目总投资57196.5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4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6%,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一)生态环境

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项目建设占用沿线林地耕地及草地等,对生态植被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永久占地约约106.31公顷,其中老路60.24公顷,荒地20.13公顷,林地18.97公顷,耕地2.44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建筑用地4.53公顷。临时占地约6.67公顷,主要为草地。永久占地造成生物量损失为30.195吨/年;临时占地造成生物量损失较少。本项目砂石料、取土及弃土购买商品料,依托K10+500支距 115.000km的碎石料场1处、 K6+900支距2.5km砂、砾石及天然砂砾料场1处、K10+500支距19km的甘泉堡工业园北侧渣土场1处。砂石储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全线均采用半幅施工半幅通车的施工方案,不新增设社会便道;新建临时施工场地1处,位于甘泉堡物流园南侧四十号路与铁路之间为空地,主要为预制场、钢筋加工厂的施工建设场地,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对沿线植被造成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采取表土回填措施并进行绿化,恢复当地自然生态。本项目预计砍伐树木10411棵,

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对永久占用的草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分层保存,用于植被恢复区的表层覆土,植被恢复时全部利用乡土树种,以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对施工区中边坡较陡的区域,采取浆砌片石等边坡防护措施,对工程地质破碎路段采取挂网处置措施治理崩塌碎落病害,并根据地形情况采取截排水措施,控制减少水流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优化选线,尽量减少对高覆盖度草地的占用,占用草地应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严格控制范围;营运期间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以及减少土壤侵蚀。

(二)水环境

影响: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包括跨渠桥梁施工、路基路面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排放、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等;运营期本项目不设置收费站等服务设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路面、桥面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地表水造成的污染,以及运输危险品车辆在跨越西延干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性水污染。

措施:施工期跨渠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废水应循环回用,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当地的水质污染问题。砂砾料冲洗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距沿线水体100m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营期在K16-K16+520处跨越西延干渠,需设置PVC收集管道537.68m,桥梁两头设置2组收集池,两侧加强防撞设计,桥梁采用钢筋混凝土护栏,其他路段防撞护栏参照《公路交通安全设计规范》(JTG D81-2017),采用防撞等级为SA级的高防撞等级防眩金属梁柱式护栏,防撞护栏高度为1.0m以上;跨渠路段设立警示牌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等标识,降低环境事故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加强演练。

(三)大气环境

影响:本项目沥青及拌合站均利用周边已有的商业拌合站,建设期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堆场扬尘、道路扬尘将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措施:途经耕地、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路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或遮挡物,并采取湿法降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及时清理临时弃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粒度较小、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加盖车辆运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维护和清洗,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四)声环境

影响: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场地作业影响范围昼间50米,夜间400米。运营期预测,公路沿线敏感点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梧桐窝子村敏感点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公路沿线断面交通噪声预测:运营近期,4a类区昼间20m内、夜间40m内达标;2类区昼间30m内、夜间60m内达标;运营中期:4a类区昼间20m内、夜间80m内达标;2类区昼间60m内、夜间200m内达标;运营远期:4a类区昼间20m内、夜间100m内达标;2类区昼间70m内、夜间220m内达标;

措施:在通过敏感段采取禁鸣和限速措施;对公路在后期规划时,不宜将距离公路中心220m以内临路第一排的房屋作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或不影响居民休息。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三次公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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