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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5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20日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7霍尔果斯市人工影响天气雷达建设项目、伽师县人工影响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霍尔果斯市人工影响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霍尔果斯市人工影响天气保障中心

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520

2

伽师县人工影响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

伽师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52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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