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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新疆普惠环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2023〕27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普惠环境有限公司“危废处理(一期)7.564万吨/年危废综合利用装置提标改造项目”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新疆普惠环境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0030055

法人名称:新疆普惠环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启跃路2号

法定代表人:高磊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启跃路2号(中心坐标为E84°55′0.83″,N44°22′28.23″)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1-08、251-005-08、900-199-08、900-201-08、900-204-08、291-001-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900-007-09),HW11精(蒸)馏残渣(251-013-11、900-013-11、252-011-11、252-016-11、252-017-11、261-128-11、261-129-11、261-130-11、261-131-11、451-003-1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75640吨/年(其中:乙烯废油处理装置(增粘树脂生产装置)5640吨/年,化工废液处理装置50000吨/年,含水污油(废油)处理装置20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3年7月4日—2028年7月3日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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