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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浩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喀什浩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及生产场地等所有权已变更为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我厅提出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法人名称由喀什浩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林涛变更为胡山川)。喀什浩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许可证编号(橇)6531260095,有效期为2022年212022年1231

经研究,我厅同意喀什浩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名称由喀什浩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秦林涛变更为胡山川公司住所及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确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废物类别、经营规模以及许可证有效期限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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