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8 / 中央环保督察 / 边督边改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二十六批转办件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07 15:23
浏览量:

  9月5日21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二十六批93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6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件。

  截至9月5日23时许,交办自治区的68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本批移交自治区的68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28件,占到总数的41.2%;昌吉回族自治州9件,占总数的13.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件,占总数的10.3%。另外,克拉玛依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6件,喀什地区3件,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和阿克苏地区各2件,吐鲁番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大气、固废、扬尘类最多,分别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28.4%、21.6%、19.3%、14.8%;其次是水、油烟、生态和其他类污染问题,分别占到总数的8.0%、4.5%、2.3%和1.1%。

  截至9月5日21时许,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我区移交转办件二十六批共2124件,其中自治区1701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5件,兵地共同办理18件。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