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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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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各地州市环境保护局:

为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85号)要求,我厅决定于2016年9月至11月在全区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此,我厅制定了《2016年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评选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16年自治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doc

2.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评选细则.doc

3.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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