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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介绍

  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介绍

  一、保护区基本概况

  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新疆的东南部,包括罗布泊北部的戛顺戈壁和南湖戈壁、库鲁克塔格的东段、东部的阿奇克谷地和东南部的阿尔金山及若羌库姆塔格沙漠,是新疆规划面积最大的干旱荒漠类自然保护区,跨哈密市、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与甘肃和青海的部分地域毗邻,总面积6.12万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N38°42′~42°25′,E89°00′~93°30′。保护区三地(市)辖区州和功能区面积见表一。

  表一 保护区各地州和功能区面积(单位:万平方公里)

分区

区块

实验区

缓冲区

核心区

总面积

哈密

0.85

0.70

0.24

1.79

吐鲁番

0.32

0

0

0.32

巴州

2.00

0.94

1.07

4.01

总面积

3.17

1.64

1.31

6.12

  保护区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世界极度濒危物种野骆驼的主要分布区之一,也是世界上野骆驼的模式产地和纯血统种群分布区。根据多年的调查统计,目前保护区分布的野骆驼数量在600峰左右,约占世界野骆驼总数的3/5,保护区的野骆驼种群整体上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保护区现已查明有野生脊椎动物45科261种,其中兽类45种,鸟类197种;爬行类19种,两栖类1种,鱼类引入种2种,昆虫180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骆驼、雪豹、藏野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岩羊、盘羊、塔里木兔等。有野生维管束植物28科76属13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裸果木;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塔克拉玛干沙拐枣、梭梭、白梭梭、肉苁蓉、沙生柽柳、胡杨等。

  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不仅具有特殊的基因类型,同时又是罗布泊地区脆弱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区以它独特的荒漠生态系统和特殊的荒漠生态物种,以及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和代表性,在生物多样性和生境多样性保护、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护区历史沿革及管理机构

  保护区始建于1986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对<关于建立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新政办[1986]173号)批准成立了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5万平方公里;200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将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更名扩界为新疆阿尔金山—罗布泊野双峰驼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新政函[2000]72号)批准扩建保护区面积为7.8万平方公里;2001年8月,自治区编委印发了《关于设立阿尔金山---罗布泊野双峰驼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的批复》(新机编字[2001]38号)同意成立了保护区管理中心;2003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衡水湖等2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发[2003]54号)批准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更名为“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10月,自治区编委印发《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新机编办字[2006]151号)将“阿尔金山-罗布泊野双峰驼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更名为“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08年11月,中国环保部印发《关于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复函》(环函[2008]313号)同意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 2009年9月,自治区编委印发《关于调整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新机编办[2009]181号)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更名为“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函〔2012〕153号)批准保护区面积进行调减;2013年7月,环保部印发《关于发布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环函[2013]161号)正式发布保护区调减后的面积及范围,面积由原7.8万平方公里调减到6.12万平方公里。

  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自治区环保厅行政主管的自然保护区,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14人。此外,在哈密市、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设管理站,管理站隶属于当地环保局。管理站下设检查站,人员实行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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