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经审查,新疆伊犁州昭苏县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的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
二、受理方式:公示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接受对新疆伊犁州昭苏县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评估工作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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