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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推荐工作的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9〕33号)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积极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推荐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9年3月5日至3月11日

  二、公示内容:按照评审条件,综合各推荐对象的主要业绩,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先进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阴俊齐。

  三、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反映拟推荐单位及个人存在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要求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

  电话兼传真:0991-4165401

  电子邮箱:75095305@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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