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综合业务处 / 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要求,我区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条件,开展了辖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制定工作,全区共确定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833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名录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我厅汇总各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形成2021年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1)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