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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2月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环保规划》)。

  会议指出,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积极推进形成“五统一”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和机构,编制了《环保规划》。编制《环保规划》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大举措,是聚焦总目标打好维稳组合拳的重要部署,是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绿色发展的科学指引,也是做好全疆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基础建设等工作“一盘棋”的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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