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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与法同行”宣讲

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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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30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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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6日为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其中12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202011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与法同行宣讲,启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宪法宣传周”活动。厅党组书记戴武军以“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统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为主题开展“与法同行”宣讲,为厅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课,再次掀起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热潮。

在宣讲中,戴武军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现实需要这一主线,结合自己学习民法典的体会,从“切实把握民法典的法律地位和贯穿其中的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理解民法典的修订历程和主要特点,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奠定坚实基础”,“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等五方面分享自己的所思所得。

戴武军同志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颁布实施民法典,不仅为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提供了基本行为规则,也为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深入学习民法典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要立足本职工作,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要切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厅领导,机关各处室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和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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