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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新疆未发生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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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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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秦金俐张万德摄影报道)10月15日,记者从2020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8年至今,新疆未发生一起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对媒体发布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18年履职以来关于监督治理大气污染和水土污染的详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天山环保行的主题为“依法防治土壤污染、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此次主要是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6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分赴昌吉、石河子、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1个县(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团场的43个点位开展了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帕尔哈提•托乎提回答记者提问。

这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多个重点展开,包括普及《土壤污染防治法》法律知识,营造珍惜土地、保护土地、同污染行为做斗争的社会氛围;聚焦法律条款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农用地、建设用地污染治理;紧盯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治情况,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目的是保障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次执法检查是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首次“法律巡视”,也是一次增强依法治污意识、强化法治思维的“法律宣讲”。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回答记者提问。

通过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法律实施一年多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关注度、重视度有了较大提高。各地各部门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依法履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环境监测、预防治理恢复等,确保了新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新疆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优良,已于2019年3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重金属减排已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2020年比2013年下降2.5%的目标。在监测的532个土壤环境质量基础点位中,优先保护类点位为513个,占96.43%;安全利用类点位为19个,占3.57%;无严格管控类点位。


法制日报记者在现场向发言人提问。

各级政府加强土壤污染预防与保护,总体情况良好。新疆已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87座,其中79座达到二级以上无害化处理标准,实现所有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库尔勒市、和田市、博乐市、莎车县等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和阜康市等3座餐厨垃圾处理场已建成使用。此外,乌鲁木齐市还建成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设施。

天山环保行是中华环保世纪行组成部分,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集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为一体的执法检查项目,每年开展一次,自1997年开展以来,至今已连续开展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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