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2020年11月13-14日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和田县喀什塔什乡煤矿企业开展后督察工作。
此次对2家矿山企业、1家洗煤厂、1家水电站建设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防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水环境污染,切实保障矿区生态环境安全。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突出整改,注重跟踪问效,同时注重长性与效果,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整改范围的加大监察力度,通过不间断地进行回访、暗访,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告诫其加强整改,使其不敢懈怠,提高环境执法效果、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使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让环境执法及其后督察成为改善和田地区环境质量的更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