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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第一阶段工作

来源:克拉玛依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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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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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对克拉玛依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和辐射站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第一阶段工作。

今年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阶段采取自查自检的方式,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联同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站督促落实克拉玛依市核技术利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细化自查方案。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核技术利用单位与辐射站在自查工作中秉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坚持“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对照核安全法规标准、许可证要求,结合以往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自查。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积极采取行动,对各类安全隐患、应急准备、响应薄弱环节进行彻查。其中对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合理性和演练情况、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并总结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截止9月中旬,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第一阶段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下一步,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从严彻查各类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强化问题整改。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及时排查辐射安全隐患,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拉单挂账,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同时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营运单位风险防范意识、法治意识,推动营运单位规范内部安全管理。督促落实营运单位扎实做好应对准备,有效防范核与辐射事件事故,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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