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生态环境局在简化、下放和取消环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严格落实“接得住、管得好”的改革要求, 通过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优化环评审批制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效率和评价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强化工作执行力度、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优化审批标准清单, 明确事项名称、权力来源、设定依据、受理部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特殊环节及依据等内容,更新梳理清单流程3项、制定行为规范6章21条。力争让各族群众“少跑腿”办放心事。二是加强跟踪检查,逐步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将重点从事前审批调整至事中事后监管。9月20-22日先后组织精河县分局、五台安环局对新疆精河县万田(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进行拟批复前的核验检查2次,提出修改建议措施3条,切实保障环评制度效力,促进项目环评提质增效。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速度。截至目前,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比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承诺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60天), 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时限为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天) ,切实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极大的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在后续工作中,博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从规划环评、共同治污、监督管理等方面持续加强博州的污染防治工作,在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