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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

来源: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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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地区依据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规定的筛选条件,组织各县(市)、纺织工业城筛选出了78家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或产生、处理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列为了地区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经自治区审定后已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对外公布。78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重点排污单位除了要遵守污染物排放的一般性法律义务外,还有依法履行特别规定要求,每季度上报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对大气和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要求,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须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定期对企业地块及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监管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浓度、数量及污染排放水平,地区已制定完成《2020年阿克苏地区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计划》,并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将重点排污单位分为三类开展监管,对高风险重点排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执法监测,中风险重点排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执法监测,低风险重点排污单位将根据环境管理需求适时开展执法监测。同时阿克苏地区将认真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对不按要求履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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