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自治州8项整改任务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销号备案,时间紧、任务重。为贯彻落实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十六次调度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自治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金三角工业园区和州直相关单位开展第二轮督导检查,实地督促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共调研点位36个,其中:污水处理厂18个、垃圾填埋场11个、中水回用库(池)1个、固废填埋场4个,建筑垃圾填埋场和河长制各1个。
针对各县市及州直相关部门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指导组通过实地调研指导,点对点查不足,面对面提要求,带着干、领着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尽锐出战,全力攻坚,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