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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博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来源:
作者:博州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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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三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的收官之年,被视为重中之重的蓝天保卫战也已进入决胜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博州城市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根据博州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显示:1月-3月博州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8小时(O3 8h)和一氧化碳的平均浓度分别为77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69微克/立方米和1.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浓度分别下降6.1%、17.2%。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上年同期浓度持平。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虽然较去年同期浓度有所上升,但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

  1-3月,博乐市哈拉吐鲁克水库、阿拉山口市江巴斯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博乐市二水厂、精河县二水厂和温泉县供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水质标准。博尔塔拉河青乡电站断面、82团铁路桥断面水质均达到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温泉县水文站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博州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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