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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

来源:监察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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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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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昌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丹带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二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座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联动沟通协作,为推动做好昌吉州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好篇、布好局、起好头。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昌吉州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认为,第二专员办与昌吉州人民政府、昌吉州整改办、大气办、生态环境局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推动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昌吉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5项任务整改销号,2023年(自然年)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比例三项考核目标任务,同时也为有效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贡献。

会议指出,2024年,昌吉州整改办、大气办要继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昌吉州“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重点做好20243项整改任务的交账销号,序时推进2025年交账的6项整改任务,同时,对已经完成整改交账的任务进行“回头看”,跟踪和巩固整改成效。二是要多措并举抓好燃煤源、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污染源管控,继续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三是昌吉州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整改办”、“大气办”、“环委办”的作用,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日常交流沟通和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思想认识,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抓紧抓实各项工作部署。二是深化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坚持定期清单化调度,疏通信息沟通渠道,理顺信息共享流程,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大气污染防治、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交流讨论,发挥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固强补弱,提质增效。重点在解决基层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基础和人员能力水平薄弱上下功夫,把握好政策时效度,强化学习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强上下联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人员工作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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