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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新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述


昭苏百万亩油菜花。


伊犁河湿地。

“十三五”以来,新疆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区上下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来,新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等持续下降,美丽新疆建设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搭建制度“四梁八柱”

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2020年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017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三五”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自治区相继出台《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自治区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颁布实施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等多项地方标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不断巩固,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蓝天白云常做客,绿水青山入画来。近年来,新疆人的微信朋友圈常常被碧蓝如洗的天空霸屏。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用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欢迎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也润泽着生活在天山南北的人们。

“近年来,新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选项,推动新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说。

自2018年1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关停小锅炉、治理非法机井、管理自然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助力推进美丽新疆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了守护好“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自治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综合治理,推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2018年以来,“乌—昌—石”“奎—独—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3618家;累计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668个,2311.98蒸吨;完成2020.5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企业149家;完成226家企业VOCs治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676个;重点区域各城市均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排区划定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自治区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4%,较2015年增加2.7个百分点,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10个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2020年1月—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列表里,吐鲁番市白杨河、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垦河、三屯河以及喀什地区克孜河、叶尔羌河、提孜那甫河都赫然在列。

3年来,自治区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全区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整治任务,各地州市日供水规模千吨或服务人口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基本见效;实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跨境流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

截至2020年底,全区所有城市、县城实现了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共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11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05.23万立方米/日,全区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达26.74%,再生水管网长度达1142.5公里。截至2019年底,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6.75%。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新疆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优良,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已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已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2020年比2013年下降2.5%的目标。”2020年10月15日,来自“依法防治土壤污染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新闻发布会上的这条消息让各族群众放下心来——“米袋子”“菜篮子”安全保障到位。

“自从使用了有益菌肥,不仅产量提高了,蔬菜品质更好了,每亩地纯收入也提高了。”阿图什市阿扎克乡库木萨克村村民艾萨江说。

3年来,自治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以前,村里的路是土路,又窄又难走,现在铺上了柏油路,宽阔干净。村里的环境好了,我们通过发展农家乐实现了增收。”洛浦县恰尔巴格乡阔恰艾日克村村民尔孜古丽·买买提见证了家乡的变化,也更爱这“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好地方。

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得到规范化治理。

划定红线筑牢屏障

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

在海拔2500米的巴音布鲁克草原,牦牛在皑皑白雪覆盖的草地上自由奔跑,天鹅优雅地在清凌凌的湖水中游弋;在博斯腾湖南岸的戈壁滩上,成群结队的鹅喉羚在觅食……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为了让这一幅幅美丽生态家园画卷在天山南北铺就,新疆划定总面积42.44万平方公里(含兵团)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疆国土面积的26.01%;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全面清退自然保护区内挤占生态空间行为,深入推进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与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变化遥感调查评估。

据介绍,3年来,全区共清退自治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内1021个矿业权,对1113家已闭坑的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黏土矿等的矿山环境进行了治理恢复,治理恢复面积达138.12平方公里。

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申报。截至目前,全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不含兵团)。

稳步推进国土空间绿化行动。2020年,完成造林220万亩,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70.9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5.7平方公里。

深化改革创新模式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2018年11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式揭牌;2020年1月14日,跨区域设立6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2020年12月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3年来,自治区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在陆续将33大类75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地州市的基础上,2020年,豁免10大类30小类行业原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将17大类44个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审批时限由法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分别压缩至15个和8个工作日内。创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管理机制,推动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兵地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建设“兵地环境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定期会商、联动执法、联合检查、重点案件联合督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开发和运用电子化自由裁量系统,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督查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自治区“三线一单”成果顺利通过技术审核,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正在加快形成。将全区划分为优先、重点、一般三大类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管控和资源利用效率4个维度,分4个层级编制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必然选择,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内在需求,是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阶段性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

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做好全区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10项重点工作之一。

“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说。

(本版文图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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