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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更蓝 山更绿 水更清 新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绩斐然




“十三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选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治理,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经过三年持续攻坚,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保蓝天——

高位推动攻坚兵地联合治污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新疆先后印发实施了《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18—2020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千方百计打赢蓝天保卫战,稳步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取暖,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兵地联动工作机制。以“乌—昌—石”“奎—独—乌”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采暖季以散煤治理为重点,非供暖季以扬尘治理为重点,持续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攻坚行动。2020年非采暖期开展了三轮次重点区域扬尘专项帮扶,共帮扶企业247家(次),供暖季开展了四轮次重点区域兵地联合指导帮扶,共帮扶企业781家(次)。“乌—昌—石”“奎—独—乌”重点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82.3%、87%,同比上升4.0、0.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20年1月~11月,自治区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2%,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6.8%,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预计较2019年分别下降0.67%、0.31%。

保碧水——

坚持以人为本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以来,为了打好碧水保卫战,新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在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面,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达到100%,全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基本见效。实施农村安全饮用工程,累计解决了152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贫困人口都喝上了安全放心水。

在治理城镇污水方面,新疆制定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11座,其中92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比2019年增加了17座,实现所有县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由2019年的21%增至27.96%,博乐市、阿勒泰市等城市生态林和绿化用水全部使用再生水,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数据显示,2020年1月~11月,全区监测河流、湖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8.8%、74.2%、92.4%,与2019年同期相比较,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平,湖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分别提高3.2、1.4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9年分别下降0.35%、0.16%。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红线”约束,转变用水方式,加强河湖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修复,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水环境水生态支撑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15789名各级河湖长共开展河湖巡查13.2万人(次),排查河湖“四乱”问题305处,实现当年清零。完成458条河流、11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基本完成154条河流、31个湖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

保净土——

加强人大监督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更加严格

“新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至今未发生一起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2020年10月,新疆召开“依法防治土壤污染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202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的主题确定为“依法防治土壤污染、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列入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全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良好。

据悉,新疆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优良,已于2019年3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重金属减排已完成国家要求的2020年比2013年下降2.5%的目标。在监测的532个土壤环境质量基础点位中,优先保护类点位为513个,占96.43%;安全利用类点位为19个,占3.57%。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不断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1548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163个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和测试分析。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全区110家涉重点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圆满完成2020年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等行动,4579家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纳入自治区固废管理平台,42家经营单位接入自治区危废经营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80.4万吨/年,总处置能力达到735.3万吨/年。

“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齐头并进,带动了新疆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今后,我们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如既往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杨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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