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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全区重点排污单位严重超标处置情况及整改措施

  

  序号

企业名称

超标率

上一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本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处置单位

处置文号

处置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1

奎屯市污水处理厂(东郊)

52.22%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奎环责改字﹝201971号)

责令改正

2019522日,奎屯是分局对奎屯污水处理厂(东郊)超标排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奎环责改字﹝201971号),要求停止超标排污行为;2019617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奎环罚告﹝20198号)拟处罚20万元,目前奎屯污水处理厂(东郊)正在申辩中。

该污水处理厂聘请专家驻厂指导工作,成立专家组,分析查找问题,调整工艺,加快技改。截至2019627日,已实现达标排放。

2

和田鲁新建材有限公司

24.18%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

限期整改

201979日,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下达《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窑头手工监测数据,并在新的粉尘仪监测设施安装调试后,尽快完成该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工作。

该企业于2019618日采购在线监测粉尘仪计划审批完成。目前正在和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预计到货时间2019731日,到货后预计彻底恢复时间2019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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