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生态环境监测处 / 环境监测 / 全疆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

2022年1-6月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总体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21-6月,有数据的168个自治区地表水考核断面中,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7.6%IV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1.2%V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1.2%;无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

  20221-6月,有数据的70个区考湖库点位中,类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78.6%IV类轻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7.1%;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点位;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14.3%。超标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主要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总磷

  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城市水质指数根据城市行政区域内河流和湖库的水质指数取其加权均值。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基于城市水质指数,按照城市水质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越好。20221-6月,全区城市地表水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吐鲁番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20221-6月全区14个地(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排名

地州市

20221-6月城市水质指数

20211-6月城市水质指数

1

吐鲁番市

2.3740

2.3844

2

昌吉回族自治州

2.5361

2.8360

3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7576

3.0577

4

阿勒泰地区

2.9602

3.7682

5

哈密市

3.0649

3.0192

6

和田地区

3.3480

3.2515

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3502

3.5554

8

塔城地区

3.3583

3.2656

9

喀什地区

3.4004

3.5265

10

阿克苏地区

3.6229

3.6324

11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3.6470

3.7406

1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4.1425

4.0287

13

乌鲁木齐市

4.7538

4.5784

14

克拉玛依市

7.3912

5.2919

  注:城市水质指数越小,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