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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3月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全区水环境质量开展监测情况

    2019年1-3月,全区监测的78条河流169个断面,应监测58条河流108个断面,其中15个断面因断流、交通阻断、断面结冰无法采样等原因未开展监测,实际监测48条河流93个断面。

    全区监测的32座重点湖库,应监测5座湖库,其中4座湖库因交通阻断、断面结冰无法采样等原因未开展监测,实际监测1座湖泊。

    二、总体水质状况

    2019年1-3月,全区108个河流断面中(实测93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7.8%,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2%,同比无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等。

    2019年1-3月,全区5座湖库(实测1座赛里木湖),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同比无变化。

    三、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51号)和《关于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办发﹝2017﹞178号)要求,对全区14个地(州、市)辖区内的河流、湖库2019年1-3月监测结果开展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

    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哈密市、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

全区14个地(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1-3月)

排名

地(州、市)

2019年城市水质指数(1-3月)

2018年城市水质指数(1-3月)

1

吐鲁番市

2.4638

2.7382

2

克拉玛依市

2.7274

3.1346

3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7291

2.7505

4

阿勒泰地区

2.7908

3.1897

5

喀什地区

2.9749

3.0333

6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3.1152

3.0273

7

和田地区

3.1407

3.1165

8

昌吉回族自治州

3.148

2.62

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2601

3.3791

10

阿克苏地区

3.4858

3.4253

11

哈密市

3.6459

3.6342

12

塔城地区

3.7611

4.6592

1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4.1014

5.6091

14

乌鲁木齐市

6.0642

8.9833

注:城市水质指数越小,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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