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兼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经综合评价,我区2016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我区在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初步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化综合治理,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快补齐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二是针对不达标水体,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综合治理措施,逐年降低不达标水体比例;三是认真梳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治理攻坚,以硬措施完成水污染防治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