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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以边督边改为契机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
作者:水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9-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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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环保厅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第一时间抓好抓实“边督边改”工作,以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对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6〕21号)全面、系统地梳理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新疆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方面,要用好《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使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形成合力,加快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实施进度,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一是结合新疆实际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制度;二是研究建立水陆结合、全面控源的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推行基于控制单元的差别化流域水环境管理政策;三是在已尝试性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对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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