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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制定阶段已结束

来源:
作者:水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9-3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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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纳污坑塘排查工作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7〕1102号)要求,新疆各级环保部门于2017年6月迅速开展了纳污坑塘排查工作,新疆共排查出了5个纳污坑塘,分布在昌吉州、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截至2017年9月底,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昌吉州等4个纳污坑塘已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向社会公开,还有1个纳污坑塘已完成环境问题调查工作,将于2017年10月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自治区环保厅将按纳污坑塘排查工作要求在2017年10月15日前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网站统一公开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并进一步强化对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导力度,对整治完成的纳污坑塘进行抽查核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组织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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