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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认真组织开展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工作

来源:
作者:水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8-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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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十三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6〕1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环境保护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喀什地区克孜河十二医院断面水质未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要求。按照《通知》(环办水体函〔2016〕1129号)要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已分别组织编制、批准实施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水体达标方案(2017-2020年)》和《喀什地区克孜河十二医院断面水体达标方案》。

  在水体达标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地州市人民政府通过地市级政府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并进行年度自查,编写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分析达标工作进展及效果。环保厅将按季度调度,积极推进水体达标方案实施,确保达到预定的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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