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水生态环境处

自治区环保厅认真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

来源:
作者:水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7-31 10:48
浏览量:

  今年4月,媒体报道了天津、河北存在向坑塘违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现象,威胁区域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部立即组织全国范围内排查、整治纳污坑塘工作。自治区环保厅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区进行排查。

  目前,全国范围排查阶段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转入到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制定和实施阶段。近日,环保部下发《关于纳污坑塘排查工作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7】1102号),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环保厅按照《通报》要求,对全区纳污坑塘下一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地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整理”原则,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步骤措施、任务分工,公开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我厅将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及时调度方案制定和整治进展,对纳入台账的纳污坑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组织现场督查。

  按照工作要求,各地应当于9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