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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一期)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测试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HY-WKZX20190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一期)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测试服务 1 434000 详见磋商文件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并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的企业。

  3、投标人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10-17  至  2019-10-23 19:00:00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成功,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0-27 11: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0-27 11:00:00

  九、  磋商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一期)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测试服务 8000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安居南路支行 107644101394 电汇、转账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③企业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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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猛

  联系电话:1889951709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联系人:赵磊

  联系电话: 0991-41821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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