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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2022)》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编制形成《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202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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