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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书   记:孙旺生

    专职副书记:汪  剑  

    副 书 记:王 磊

  联系电话:0991-4165421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1.负责厅机关、在乌鲁木齐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负责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

  3.负责维护政治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在乌鲁木齐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相关工作。

  5.受理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6.按照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厅机关、在乌鲁木齐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7.领导厅机关和在乌鲁木齐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和青年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10.承担厅“民族团结一家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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