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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环境监察总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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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8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含农药制造)、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重点行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陆地石油开采和陆地天然气开采业等重点行业,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巴州、阿克苏地区重点严厉打击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矿坑、山谷、沙漠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废旧资源回收单位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分工协作,强化帮扶指导,实施精准打击,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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