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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开展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发布时间:2019-08-3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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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强化全区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持续规范全区环境执法行为,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办总队〔2019〕108号)要求,为进一步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于2019年8月18日至8月25日开展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此次稽查工作将作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的重要手段。稽查组采取案卷查阅与现场核实的方式,对5个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及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稽查工作,稽查内容主要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各稽查组党员人数在三名以上的成立临时党小组,在完成日常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党建活动。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并纠正现场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到位、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工作制度,有效遏制环境执法中执法不严、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把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贯穿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环境信访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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