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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情况

  针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印发《关于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新环发〔2017〕113号),对该公司实施挂牌督办。自治区环保厅对新天煤化工挂牌督办时限为一年(2017年5月20日-2018年5月19日),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全厂停产,开展未建成环保工程的整改工作。2018年8月2日,为检验超低排放效果,开始进行投料调试运行。针对该公司在未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的情况下,进行投料调试运行行为,伊犁州环保局依据《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2018年8月14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伊州环责改字〔2018〕33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27日,依据《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申请延期的请示》(新天安〔2018〕131号)、《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新建成环保项目进行调试的报告》(新天安〔2018〕132号)原自治区环保厅以《关于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请示有关事项的复函》(新环函〔2018〕1574号)文件函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则同意挂牌督办时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目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仍在边生产边整改。具体整改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的整改项目 (13项 )

  地下水监测设施、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铁厂沟社区二氧化碳在线监测设施、厂区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数据传输仪)、用于冷冻站事故氨处理的烧氨火炬、危险废物填埋场、生化污泥干化装置、油气回收、污水处理站生化池加盖、末端事故缓冲池、热电超低排放改造、浓盐水结晶装置、酸性气备用硫回收装置、21 万立方刚性废水暂存池共 13 项。其中,21万立方刚性废水暂存池项目11月5号完成最后的6#水池膜检测工作,目前Ⅰ系列(1#、2#、3#)、Ⅱ系列(4#、5#、6#)与Ⅲ系列(7#、8#、9#)已具备投入条件。

  二、正在施工的整改项目 (1项)

  煤气净化废气处理的蓄热式热氧化处理设施。该项目于 2018 年 4 月 1 日开工,2018 年 5 月 22 日完成地基处理。目前土建工作已完成, 6台RTO炉就位并封盖完成,2台余热锅炉系统机务工作基本完成,RTO项目整体设备电仪安装完成85%,预计2018年12月25日完成全部施工,初步具备调试条件。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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