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情况
针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印发《关于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新环发〔2017〕113号),对该公司实施挂牌督办。自治区环保厅对新天煤化工挂牌督办时限为一年(2017年5月20日-2018年5月19日),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全厂停产,开展未建成环保工程的整改工作。2018年8月2日,为检验超低排放效果,开始进行投料调试运行。针对该公司在未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的情况下,进行投料调试运行行为,伊犁州环保局依据《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2018年8月14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伊州环责改字〔2018〕33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8月26日,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伊犁州环保局报告:因超低改造调试运行效果不好,计划停车对超低排放系统进行改造优化。目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计划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挂牌督办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