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4月我厅组织4个检查组,由副厅长带队对各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12家企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我厅决定对12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同时,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重点减排项目清单的通知》(新环发〔2015〕160号),我厅决定对34家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名单附后)。
各相关地州市环保局须高度重视,督促企业抓紧落实,尽快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和实施,整改存在的环保问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挂牌督办企业进行跟踪巡查和督查,及时将挂牌督办工作落实情况和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报送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