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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完成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0月31日前需完成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目前,纳入我区2019年核发范围内的171家水处理排污单位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019年度我区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应发实发率达到100%,按期完成了核发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食品制造等1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同时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到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和精细化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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