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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1219-202212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附件

1

宝浪油田宝浪苏木构造带、本布图构造带石油勘探及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宝浪油田后评价公示稿

2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阿克苏地区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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