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受理公示

新疆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1年2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1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澳斯麦特炉协同处置氰化渣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市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示稿1.31)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参说明1.3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