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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11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乌尔尾矿库中期(985m-990m)工程

阿勒泰地区 富蕴县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乌尔尾矿库中期(985m-990m)工程(公示稿)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乌尔尾矿库中期(985m-990m)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2

和丰工业园区公用清洁燃气中心项目

塔城地区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新疆光博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和丰工业园区公用清洁燃气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和丰工业园区公用清洁燃气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3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正己烷改造项目

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乌石化正己烷公示版
正己烷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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