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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0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吉木萨尔县顺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

新疆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三台工业园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N44°5′36.08″,E88°47′4.21″

吉木萨尔县顺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77.15m2,年拆解汽车 5000 辆,其中小型车辆 4500 辆,大型车辆 500 辆,来源为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和木垒县每年报废的机动车辆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1)破碎车间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收集率达90%,除尘效率达99%,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2)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去除效率60%,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限值。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为:抽取废油工序挥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汽车制冷剂收集工序挥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利昂;切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臭氧和二氧化氮;破碎车间未收集粉尘。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用专用密闭设备抽取废油液,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油桶)进行储存;采用专用制冷剂收集器收集制冷剂,回收后的氟利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采用移动式消烟处理器进行净化处理;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0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吉木萨尔县北三台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废水:⑴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76.5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收集后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生活污水532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吉木萨尔县北三台污水处理厂处理。(3)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70立方米)收集进行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为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拆解车间、危废库房、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中危险储存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材料)且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厘米/秒防渗能力。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产品储存库、报废汽车堆场、拆解后材料堆存场地、厂区道路等区域,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用房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拆解、破碎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60~90分贝。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具有减震、消声、隔声设计的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源设备布置在密闭厂房,远离办公区域;采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至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1.废燃油15.7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2.废油液5.85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3.拆解车间地面冲洗隔油池废油0.024吨/年、初期雨水隔油池废油0.021吨/年,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4.含多氯联苯废电容器1.6吨/年,属于HW10类危险废物。5.铅酸电池23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6.废尾气催化剂1.5吨/年,属于HW50类危险废物。7.废制冷剂2.8吨/年,属于HW45类危险废物;8.防冻液、冷却液2.9吨/年,属于HW06类危险废物;9.废电路板、电子元器件18.3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10.拆除的安全气囊10吨/年,属于HW15类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最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1.钢铁5680.1吨/年、有色金属1095.1吨/年、塑料305吨/年、玻璃135吨/年、橡胶427.5吨/年,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2.皮布制品、碎玻璃等不可回收利用废物共计279.5吨/年;3.破碎粉尘0.302吨/年,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运至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料贮存综合利用场处置。

生活垃圾14.4吨/年,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运至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料贮存综合利用场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料贮存综合利用场设计库容为100万立方米,位于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东北角,距离本项目直线距离4.5千米。处置对象为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规划的工业固体废物,服务期限为24年。五、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影响主要为危险物质泄露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和人类健康安全的影响。

拟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要求设置防火间距,合理布置物品存放区;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素质;设警示标志;危险物品之间应隔离贮存,满瓶与空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记;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区;加强厂区通风;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档案制度,做好汽油储罐、氧气瓶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有效容积50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中泰环琨科技有限公司撬装化处置塔里木油田联合站危险废物项目

塔里木油田塔中作业区(且末县境内)

新疆中泰环琨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1套含油污泥撬装化处置装置,年处理能力10万吨,采用生物制剂水洗工艺。

建设规模:撬装化装置总处理含油污泥能力为10万吨/年。工艺装置年操作时间为300天(7200小时)。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车辆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压实路面,物料运输严密遮盖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为原油储罐“大小呼吸”储油罐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H2S、NH3等。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储罐、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储油罐采用固定顶罐,尽量减少油气损失,并定期由塔里木油田塔中油气开发部进行回收;回收原油装卸采用全密闭底部装载、顶部浸没式装载等方式,尽量减少本项目非甲烷总烃、H2S、NH3无组织排放量。还原土堆场采取设封闭型暂存间和半密闭式晾晒堆放场(即堆放场三面设围墙、顶部加盖篷布)的设计方案控制扬尘的产生,同时加强还原土堆场的管理工作,对进入厂区内的还原土运输车辆进行洒水降尘,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有序,减少扬尘产生概率。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等,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为:⑴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废水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塔一联合站处置;⑵对需维修的机械设备转移到指定的机械设备维修点进行维修,防止维修产生含油废水造成的污染。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设备为动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并经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民丰方向3km处固废填埋场填埋,不会对项目区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还原土及生活垃圾。项目投入运营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还原土定期检测,含油率等因子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的要求后,再经固化后由中泰环琨拉运至塔里木油田塔中油气开发部指定地点铺设通井路或铺垫井场;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塔里木民丰方向3km处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事件危险物质主要为回收油,项目厂址塔里木油田塔中第一联合站3万方晒水池旁空地,,非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储罐区设置围堰,设备、管线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安装消防自控设施,加强检修、保养和日常管理等。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性事故发生后,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及时处理,防治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报告,泄漏的油和受侵染的土壤收集后送至配浆系统进行处理。在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规定进行撤离和疏散。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石西油田石西2井区西山窑组油藏开发部署地面工程

石西2井区,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拟在石西2井区新钻井49口,老井利用3口,共计部署52口开发井,其中采油井36口,注水井16口,配套建设供配电、暖通及自动化控制等公用工程。

建设规模:_共部署52口开发井,新建产能7.56×104t/a,新建各类管线共计45.35km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占地的影响,本项目钻井和管线施工临时占地主要造成地表破坏。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9.55hm2,其中临时占地约65.70hm2,新增永久占地面积3.85hm2,因项目区块开发建设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为83t,经预测,梭梭及白梭梭损失数量约33880株、蛇麻黄损失数量约770株。钻井作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排出的钻井岩屑等,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对土壤产生影响的主要是粘附在钻屑上的钻井液。管线临时占地工程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中作业活动对原地表、地貌的扰动;施工人员、车辆对沿线地表层的破坏。废气主要为钻井期间发电机、柴油机等设备产生的废气、管线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施工车辆尾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的无组织烃类挥发。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和油田采出水。钻井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钻井机械、各类机泵和柴油发电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井场、计量配水间。井场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泵、井下作业等产生的噪声,计量配水间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计量设备和注水系统等产生的噪声。钻井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作业时产生的钻井岩屑。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固体废物产生。

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在管线上方设置管线走向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②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③日常巡检时应控制车速,减少对道路两侧植被的破坏。

拟采取的土壤保护措施主要为钻井工程:本项目全部采用钻井液不落地技术,处理后的岩屑做相关检测,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的岩屑可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的各种内部道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等用途。管线工程对土壤的保护措施:施工时开挖的土壤进行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以保护表层土壤,同时减少水土流失。对井场和计转站永久占地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钻井期:①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②井场的钻井液备用材料等均储存在罐内,不设置散料的露天堆场;③在管线和道路作业带内进行施工;④优化施工组织,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场地平整以后,要尽快对场地进行硬化,防止大风吹动浮土产生较大的扬尘;⑤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进出车辆严格限速,装卸器材文明作业,防止沙尘飞扬。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原油管线、天然气管线均应带压密闭,定期巡检,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切断控制阀,并及时完成修复。经预测,项目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钻井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可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钻井过程中,根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封隔疏松地层和水层,可有效的保护地下水环境不受污染。运营期:①井下作业主要包括压裂、修井、洗井等,产生的废水(液)主要包括废压裂液、废洗井液等。井下作业过程中废水(液)不落地,采用专用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入环境;②在油井正常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依托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向外环境排放。确保固井质量可以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有效隔离含水层与井内回注水的交换,有效保护地下水层。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钻井过程中做好设备基础减振和定期维护。运营期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钻井全部采用钻井液不落地技术处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固体废物产生,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防止产生落地油,井口排出物全部进罐,做到原油100%回收。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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