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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源一科创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钢纸用棉纤维浆项目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源一科创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源一科创有限公司

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年产35000t40%干度)棉纤维浆,本项目建成后产品钢纸用棉纤维浆全部以40%干度成品浆形式外售玛纳斯源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钢纸用原纸。本次工程主要内容有:(1)主体工程:新建1座原料预处理间,建筑面积450m2,内设纤维切断机;新建1座备料车间,建筑面积225m2,内设开棉机、送料风机、旋风分离器、预浸压榨机、螺旋输送机等备料生产设备;新建蒸煮车间一座,建筑面积810m3,内设225m3蒸球;利用现有库房建设打浆洗涤车间1座,内设螺旋挤浆机、斜螺旋浓缩机、纤维回收机、高浓除砂器、大锥度精浆机等打浆洗涤设备;⑤建设一条木质素生产线,设置1座三效蒸发器、150m3浓黑液储罐、1LPG-1000离心喷雾专用干燥机、1ZRQ-150直接式低氮燃气热风炉。(2)储运工程:新建罐区1座,占地面积196m2,内设140m3浓碱储罐、217m3液碱调配罐、115m3液碱计量罐、145m3压液罐、150m3放汽罐、2100m3回用水储存罐、2200m3黑液罐,建设长度为1.2km管径DN125无缝碳钢废水输送管线,设置流量监控设施。(3)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办公区依托厂区现有办公区;给水、供电、供热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基础设施;生产废水新建一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依托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4)环保工程:预处理工段纯棉破布切断及开棉废气分别设置集尘设施后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喷雾干燥塔及热风炉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恶臭采取负压吸抽+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新建一座1200m3/d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依托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弃资源回收单位,无回收价值的运至固废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总投资2153.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6万元,占总投资33.72%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布切断废气、开棉废气以及生产设施旋风分离器排气口带出来少量废气、喷雾干燥塔及热风炉废气,本项目针对破布切断废气设置集气设施收集后配套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开放废气设置有集气设施收集后与旋风分离废气集中配套设置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雾干燥塔及热风炉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水膜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核算估算模式估算结果可知,正常运行情况下,预处理车间破布切段废气有组织排放口DA001、开棉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口DA002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雾干燥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3各污染物SO2NOx、颗粒物均满足《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排放限值要求;废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污染物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废气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二级挤浆中段废水,建设一座处理规模1200m3/d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好氧曝气+二沉池+高效净化器+氧化凝聚,经处理后废水满足《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 4349-2021)表1中远期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梧桐沟中水库用于沙漠生态恢复治理。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水未超出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规模负荷量,其处理工艺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因此分析废水处理依托可行。并且项目建设期间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项目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综上,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处理是可行的,可使建项目废水排放控制在环保标准要求范围内。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远离厂界,加大了噪声的距离衰减,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之确保实现厂界达标。

2)选择低噪声设备:源头控制,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设备都设有减振基础并采用消声措施。对空气流动噪声采用在气流通道上安装消声器装置以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运营维护,减少设备在非正常工况下运转产生噪声的影响。

3)使用隔声门窗,加强车间隔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进一步加强绿化:车间周围和厂界处加强绿化建设,即可绿化厂区环境,又可做到绿化隔音降噪。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产噪声点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很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开棉机废弃打包物全部收集后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开棉过程产生的棉短绒杂质、高浓除砂器产生大块杂质、除尘收集粉尘、污泥全部收集后定期送固废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全部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黑液采用三效蒸发+喷雾干燥资源化回收碱木质素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均得到合理处置与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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