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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

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哈密市伊州区

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产业园附近的芨芨湖首站,经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哈密市伊州区,止于西气东输了墩压气站。线路途经1省(自治区)2市(州)2县(区),全长253.55km,设计压力12MPa,设计输量为60×108Nm3 /a(设计日输气能力为1818×104Nm3/d),线路用管规格为D914mm L485M直缝/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管道沿线设置输气站场3座(芨芨湖首站、木垒清管站、了墩末站),线路截断阀室8座,均为监控阀室,其中6#阀室为A类监控阀室,其余阀室均为B类监控阀室。管道沿线穿越高速公路2处,分别为京新高速、连霍高速;穿越高等级公路4处,分别为S228G335S241S238;穿越铁路1处;河流中型穿越4处,分别为木垒河、阿其克苏河、博斯坦河,大浪沙河;山体隧道穿越2处。线路管道外防腐采用常温型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层(3LPE),内部涂覆减阻环氧涂层。

本项目总投资为212568万元,环保投资共16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7%。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对于野生保护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于受工程建设影响造成的草地、林地、耕地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恢复费,由主管部门根据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恢复。(2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的路线、范围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守好动物的觅食地、活动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活动的区域和时段(晨昏),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区取料场(弃土场)的堆置和防护,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3施工结束后,做好沿线植被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水土流失、水质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加强动物保护宣传教育,设置野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4生态红线的保护措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取、弃土场,设置施工营地、拌合站和预制场等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在20米范围内等措施。(5公益林的保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并依据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避免占用周边生态公益林,加大保护宣传。(6)对于穿越河流保护措施: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避开雨季,减少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严禁在河流及近岸内清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堆积于河道穿越区岸坡背水侧,压实、用于修筑堤坝。(7)对于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保护措施管沟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保存,防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严禁随意堆置弃渣堆置采取逐层倾倒、碾压,石方在下,土方在上,堆渣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选择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要对沿线管线占压林地面积进行调查,尽量恢复,优化原有的自然环境和绿地占有水平。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要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要对本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失进行生态补偿,支补偿费用,可跟当地政府进行协商,利用这笔费用已缴纳的植被补偿费,进行异地种植补偿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生态监测,进一步了解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情况,水土流失情况等加强管线巡查设立警示标志,注意大型农业机械对管线的影响。在管道两侧5m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系植物。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并采取定期洒水措施弃土的堆放、清运和处置进行严格管控,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及优质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

运营期:运营期正常工况的污染主要来自站场工艺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环境产生轻微的影响。非正常工况包括超压排放、清管作业时排放的废气。经预测本工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每个站场设置专用的放空系统,放空立管高度不低于15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试压废水禁止排放至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地表水体施工人员食宿依托沿线居民点,随工程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每日清运至就近的场站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不随意排放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进场道路、弃渣场洒水降尘

运营期:了墩末站生活污水依托了墩压气站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荒漠灌溉;芨芨湖首站、木垒清管站巡检休息室设置卫生间,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池满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拉运至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疏导施工车辆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放空立管设置消声器定期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由于运转不正常而产生的噪声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站场的建筑垃圾依托当地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弃土、弃渣土石方做到开挖平衡,无弃土、弃渣土石方产生;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就近的村镇,依托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集中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清管废渣定期清理运往当地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分离器废滤芯由检修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蓄电池不在站场内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了墩末站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已有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产生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本工程的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管道沿线1120米范围内区域及场站5千米范围内村庄,主要为拜格卓勒村、伊尔哈巴克村、大南沟村七个城子村、木垒服务区。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设计时优化管道路由,尽量避开居民区、地震活动断裂带,选用质量可靠的管材和关键工艺设备,确保管道长期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理、建立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化信息采集和处理,建成主动式风险管控智能管道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的发生加强标识设置,在铁路、公路、河流穿越点设置标识牌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建设单位需结合管道沿线及站场周围道路交通情况,以及周围居民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安置场所,以便在必要时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及时进行疏散与安置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定期进行演练。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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