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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塔河油田YQ9-AT1井区2024年

产能建设项目

巴州轮台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计划部署11口井,其中新钻井4口、老井侧钻井7口,新增产能8.03×104t/a。本项目新建油气集输、掺稀、燃料气、回注管线长度约31.63km,新建井场砂石道路1.5km,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及消防、结构、通信、自控、机制、防腐、供热等配套工程。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加强井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

②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储层改造废气、焊接烟气和施工车辆尾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施工范围、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气田现有道路;使用酸化液过程中,要求全部采用密闭罐存放;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加热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排放高度不得低于8米;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紧急切断油、气源,实施关井,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及油的排放量。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定期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本项目新增加热炉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排污许可文件的申请,并进行例行监测。

(3)水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水环境的影响为: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酸化压裂返排液排入回收罐中,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②运营期油藏采出水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罐收集后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集中处理。

③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等措施。

(4)声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井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油井场采油设备和加热炉运转噪声。噪声源强在85~95分贝,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设备采用巡检的方式,由操作人员定期对装置区进行检查;采取基础减振降噪;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为: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同时石油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施工废料6.33吨,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3吨,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理。

②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为: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各采油厂危废暂存间由有危废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减少碾压造成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及养分流失;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应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严格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②运营期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井场、井口区,防止采出液泄露;井下作业按照“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发生造成原油进入土壤;发生泄漏事故时应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污染的土壤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选用耐腐蚀性能、抗老化性能、耐热性能、抗冻性能及耐磨性能好的管材作为集输管线,防止管线腐蚀穿孔,降低管线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对管道定期检修,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采取分区防渗;定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并制定监测计划。

(7)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及防范措施

严格遵守钻井、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抓好井场建设,根据气候特点,做好井场的防护规划;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作业人员巡检时应携带硫化氢监测仪;采用双层套管,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井场进行检查,对于腐蚀老化的部件和设备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轮古油田中平台奥陶系油藏开发调整方案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井场场地平整和通井道路,建设应急池、岩屑池、主副放喷池、活动房等;新钻井12口,其中新井8口、侧钻井4口;根据储层实际情况对老井和新钻井进行储层改造;新建采油井场12座,新建计量阀组站1座,扩建2套集油掺稀阀组,对LG7-9C计量站、LN11-H1计量站阀组升级改造;新建单井集油管线22.3千米、单井掺稀油管线5.3千米,新建计量阀组站至桑南站干线10千米,新建轮三联至轮古7集油站站间混液复线13千米、燃料气管线13千米;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油规模为6万吨,伴生气0.11×108m3/a。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加强工程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运营期: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采取控制倾卸高度、场地大风天气适当洒水抑尘、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等措施、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等措施。运营期:采用密闭工艺,并对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场地平整时,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油田现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使用低毒无害焊条;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合格燃油。(2)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巡检,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提高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钻井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场地周边泼洒抑尘,不外排;废酸化压裂返排液在井场用碱中和后收集罐内暂存,送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就近拉运至生活污水装置处理。(2)运营期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输送至轮古7集油站和桑南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送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站场泵等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泥浆、废机油、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岩屑及施工废料等。拟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分类处置,优先综合利用,其它依照废物性质妥善处理。(2)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以上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安装探照灯;井下作业之前,在井场周围划分高压区和低压区,高压泵、高压汇管、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并设置安全警戒岗;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安装硫化氢监测仪;采用双层套管,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井场进行检查,对于腐蚀老化的部件和设备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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