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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3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5日-20243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喀什噶尔河流域木华里库山河输水总干渠护岸工程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县国营农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克孜勒陶乡和巴仁乡行政区域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工程建设 4.0km 护岸,2 座退水涵洞。护岸工程建设段为桩号 0+000~0+722、桩号 0+752~4+030 段,设计洪峰流量 396m3/s,起始点设计洪水位1722.68m,末点设计洪水位 1676.35m。

一、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各类施工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对防洪堤等永久工程的设计,采用水土流失较少的方案。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区将产生大量土方动迁,应做好土方平衡及调运,尽量将开挖土石方量用做填方。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存渣场和弃土(渣)场集中堆放,对暂不继续施工的开挖裸露面和还未清运至存渣场和弃土(渣)场的土(渣)堆应进行苫盖并使用编织袋装土压脚,定时洒水,以减少水土流失。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安排枯水期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避免雨天挖、填土方作业,挖取的土方尽量做到及时回填,做好土方临时堆存防护,减轻水土流失;合理选择施工便道位置,尽量避开沿线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采取粗砾石铺设施工便道,加强洒水降尘,施工便道设置标识牌、标识彩布条,规范施工车辆,严禁超出施工便道边界;合理选择临时生产区位置,避开沿线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置于较为空旷处,设置标识牌、标识彩布条,严禁越界占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地貌、植被进行自然生态恢复,确保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建设前水平;黑果枸杞为国家Ⅱ级保护植物,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严禁猎杀项目区及周边的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防洪堤运行期的巡视,并加强管理,对防洪堤边坡的破损及时进行修复。

(2)水生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或从事其它损害水生生态的活动;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减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时间;加强监管,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处置,固废集中收集清运处置,严禁排入河道;在河床内取石料应事先取得河道管理部门许可,不得破坏河床、影响河道水质和行洪。弃土(渣)不得堆放在河道内,存渣场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养护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和洒水、出入工区车辆冲洗。加强施工期的用水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混凝土养护,避免浪费水资源。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用水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防洪堤位于河床一侧,在枯水期施工主要是堤防工程施工,以土方和混凝土施工为主,主体工程施工按常规进行;本次防洪工程施工避开主汛期,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导流过程不得影响下游生活、生态用水,不得造成河道断流,做好河道水质、水量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避免人为活动对河道水质造成影响。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三、废气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在大风日禁止作业。(2)施工单位应采取分段作业、场地内物资堆放和临时堆土采用防风抑尘墙防尘抑尘,并辅以防尘抑尘网遮盖等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3)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4)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5)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采用密闭车厢,防止物料遗撒外漏,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6)设置的临时道路应铺设砂砾石地面减少起尘。(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拉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防止起尘。(8)项目施工生产区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生产区物料均采用防尘抑尘网苫盖,定期洒水降尘,必须远离居民点上风向500米以上,做好物料运输、堆存及拌合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9)施工期间,应采用尾气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定期对燃油车辆、机械进行检测与维护。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四、噪声

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3)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4)施工单位积极落实各项施工管理制度。(5)施工人员劳动保护。推土机、挖掘机、打夯机等强噪声源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运营期:无噪声源,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过程拆除部分混凝土构筑物,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生活营地、仓库、加工厂等)全部拆除,对所有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活动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拆除物中的废钢筋、废铁皮等收集外售。混凝土废渣及时清运至市政环卫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置。底泥清运至市政环卫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置。本项目弃方量24900立方米,弃渣场占地面积25000m2,高度1.1m,堆渣量约25000m3,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除一部分填筑可利用外,不能利用的运至弃渣场。生活垃圾加强管理,配置垃圾桶,统一收集,由施工方定期拉运至英吉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严禁任意抛洒、任意掩埋或倒入外环境中。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2

新疆金源科技10万吨/年危废暂存库及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北部园区

新疆金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厂区预留空地新建2栋厂房并配套安装废金属催化剂及含金属废料处理设施,采用火法冶炼工艺利用废金属催化剂及含金属废料提取有价金属,项目建成后年处理5万吨废金属催化剂及金属废料。本项目拟处置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17、HW22、HW23、HW46、HW48、HW49、HW50七大类别和69小类。

一、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1)焙烧废气、熔炼废气及隧道窑废气

本项目焙烧炉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隧道窑和精炼炉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共2套废气处理设施,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均为“急冷设施+S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焙烧炉、隧道窑及精炼炉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熔炼废气及隧道窑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镍铁合金生产过程产生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控制措施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过程极少量粉尘及火法熔炼过程未被集气系统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采取封闭车间、负压收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氟化物、氯化氢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准东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运营期:精炼渣用水全部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设备间接冷却水用于精炼渣冷却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已批复一期工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准东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准东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环保手续齐全,日处理规模为5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本项目区域已敷设园区排水管网并与该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衔接。准东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依托可行。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设置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引风机、氧化风机、循环水泵、罗茨鼓风机、空气压缩机、循环立式搅拌机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将声源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利用围墙、绿化带等降低噪声。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往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属性待鉴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布袋1.0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14.4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吨/年(属HW50类危险废物)、收集除尘灰707.91吨/年(属HW48类危险废物)。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及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再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一般固体废物为精炼渣14255.20吨/年,外售给建材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属性待鉴定固废:脱硫石膏287.93吨/年、脱硫废水沉淀池底泥0.016吨/年,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按照鉴定后的属性进行合理处置,在未开展性质鉴定工作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若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为建筑材料出售给建材公司,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废水沉淀池底泥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2吨/年,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开展了三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3

新疆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城市矿产区

新疆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32万吨/年工业废弃物高温熔融资源化综合利用单元,生产粗金属锭产品;1万吨/年稀贵金属资源化综合利用单元,回收钨、钼、钒、金、铂、钯、铑、银等稀贵金属;2万吨/年废包装物资源化利用单元,生产铁片产品;30万吨/年废盐资源化单元,生产环保型融雪剂、钾盐、钠盐、混盐等产品。

一、废气

施工期:气主要为土建施工阶段的地基挖掘、建筑材料的装卸、搅拌等环节产生的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杜绝规划外土方、材料的占道,定时洒水保持回填土的含水率、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取覆盖等措施,并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限制来往、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速、在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包装物资源化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去除效率分别为90%、90%、90%和52.7%),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4.52mg/m3、氨0.018mg/m3、硫化氢0.003mg/m3、非甲烷总烃58.73mg/m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651t/a、氨0.003t/a、硫化氢0.0004t/a、非甲烷总烃8.457t/a;②含钨钼钒废催化剂混料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0.792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029t/a;③含钨钼钒废催化剂焙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g、Cd、Tl、Pb、As、Cr、Ni+Sn+Sb+Cu+Mn+Co、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经余热锅炉(SNCR脱硝)+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湿式电除雾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9%、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9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40%、Hg去除效率为90%、Cd去除效率为99.5%、Tl去除效率为90%、Pb去除效率为99.5%、As去除效率为99.5%、Cr去除效率为99.5%、Ni+Sn+Sb+Cu+Mn+Co去除效率为99.5%、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9.48%、二噁英去除效率为90%),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2.18mg/m3、二氧化硫88.9mg/m3、氮氧化物96mg/m3、Hg 0.0002mg/m3、Cd 0.0001mg/m3、Tl 0.0004mg/m3、Pb 0.0001mg/m3、As 0.000001mg/m3、Cr 0.0001mg/m3、Ni+Sn+Sb+Cu+Mn+Co 0.0039mg/m3、非甲烷总烃27.76mg/m3、二噁英0.1ngTEQ/m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由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471t/a、二氧化硫19.202t/a、氮氧化物13.824t/a、Hg 0.00004t/a、Cd 0.00002t/a、Tl 0.00009t/a、Pb 0.00002t/a、As 0.0000002t/a、Cr 0.00001t/a、Ni+Sn+Sb+Cu+Mn+Co 0.0008t/a、非甲烷总烃5.997t/a、二噁英0.0216gTEQ/a;④稀硫酸配制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酸,经负压收集通过碱喷淋(去除效率90%)处理后,排放浓度为:硫酸3.64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硫酸0.066t/a;⑤钨钼钒提取含氨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经负压收集通过稀硫酸吸收(去除效率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氨5.6mg/m3,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氨0.204t/a;⑥废三元催化剂切壳破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0.06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0003t/a;⑦废三元催化剂熔炼和含钯废催化剂焙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g、Cd、Tl、Pb、As、Cr、Ni+Sn+Sb+Cu+Mn+Co、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经燃烧室+烟气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9%、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9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0%、Hg去除效率为90%、Cd去除效率为99.5%、Tl去除效率为90%、Pb去除效率为99.5%、As去除效率为99.5%、Cr去除效率为99.5%、Ni+Sn+Sb+Cu+Mn+Co去除效率为99.5%、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9.51%、二噁英去除效率为90%),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647mg/m3、二氧化硫8.689mg/m3、氮氧化物168.467mg/m3、Hg 0.00001mg/m3、Cd 0.000005mg/m3、Tl 0.0011mg/m3、Pb 0.001mg/m3、As 0.000001mg/m3、Cr 0.0000001mg/m3、Ni+Sn+Sb+Cu+Mn+Co 0.007mg/m3、非甲烷总烃40.81mg/m3、二噁英0.1ngTEQ/m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由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109t/a、二氧化硫0.261t/a、氮氧化物5.054t/a、Hg 0.0000002t/a、Cd 0.0000001t/a、Tl 0.00003t/a、Pb 0.00003t/a、As 0.00000003t/a、Cr 0.000000002t/a、Ni+Sn+Sb+Cu+Mn+Co 0.00021t/a、非甲烷总烃1.224t/a、二噁英0.003gTEQ/a;⑧含铂废催化剂焙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g、Cd、Tl、Pb、As、Cr、Ni+Sn+Sb+Cu+Mn+Co、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经燃烧室+烟气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9%、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9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0%、Hg去除效率为90%、Cd去除效率为99.5%、Tl去除效率为90%、Pb去除效率为99.5%、As去除效率为99.5%、Cr去除效率为99.5%、Ni+Sn+Sb+Cu+Mn+Co去除效率为99.5%、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9.51%、二噁英去除效率为90%),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142mg/m3、二氧化硫1.118mg/m3、氮氧化物160mg/m3、Hg 0.000003mg/m3、Cd 0.000003mg/m3、Tl 0.0006mg/m3、Pb 0.00004mg/m3、As 0.000001mg/m3、Cr 0.0000005mg/m3、Ni+Sn+Sb+Cu+Mn+Co 0.0017mg/m3、非甲烷总烃37.671mg/m3、二噁英0.1ngTEQ/m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由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94t/a、二氧化硫0.034t/a、氮氧化物4.8t/a、Hg 0.0000001t/a、Cd 0.0000001t/a、Tl 0.00002t/a、Pb 0.000001t/a、As 0.00000003t/a、Cr 0.000000001t/a、Ni+Sn+Sb+Cu+Mn+Co 0.0001t/a、非甲烷总烃1.13t/a、二噁英0.003gTEQ/a;⑨含银废催化剂焙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g、Cd、Tl、Pb、As、Cr、Ni+Sn+Sb+Cu+Mn+Co、非甲烷总烃和二噁英;经燃烧室+烟气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9%、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9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0%、Hg去除效率为90%、Cd去除效率为99.5%、Tl去除效率为90%、Pb去除效率为99.5%、As去除效率为99.5%、Cr去除效率为99.5%、Ni+Sn+Sb+Cu+Mn+Co去除效率为99.5%、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9.51%、二噁英去除效率为90%),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272mg/m3、二氧化硫0.977mg/m3、氮氧化物160mg/m3、Hg 0.000004mg/m3、Cd 0.000003mg/m3、Tl 0.001mg/m3、Pb 0.0001mg/m3、As 0.000001mg/m3、Cr 0.0000005mg/m3、Ni+Sn+Sb+Cu+Mn+Co 0.001mg/m3、非甲烷总烃39.241mg/m3、二噁英0.1ngTEQ/m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由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39t/a、二氧化硫0.012t/a、氮氧化物1.92t/a、Hg 0.0000001t/a、Cd 0.0000001t/a、Tl 0.00001t/a、Pb 0.000002t/a、As 0.00000001t/a、Cr 0.000000001t/a、Ni+Sn+Sb+Cu+Mn+Co 0.00001t/a、非甲烷总烃0.471t/a、二噁英0.001gTEQ/a;⑩稀贵金属提取酸性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氮氧化物、氯气和氨;经三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去除效率为99.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95%、氯气处理效率为99%、氨去除效率为90%),排放浓度分别为氯化氢21.399mg/m3、氮氧化物148.14mg/m3、氯气0.792mg/m3,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为0.008kg/h,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氯化氢0.031t/a、氮氧化物0.222t/a、氯气0.0004t/a、氨0.001t/a;?稀贵金属提取含氨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经三级酸喷淋洗涤处理(氨去除效率为99%),氨排放速率为0.057kg/h,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氨0.006t/a;?废盐熔融氧化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Hg、Cd、Tl、Pb、As、Cr、Ni+Sn+Sb+Cu+Mn+Co和二噁英;经燃烧室+余热回收及SNCR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式洗涤脱酸(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9%、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9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40%、氯化氢去除效率为95%、氟化物去除效率85%、Hg去除效率为90%、Cd去除效率为99.5%、Tl去除效率为90%、Pb去除效率为99.5%、As去除效率为99.5%、Cr去除效率为99.5%、Ni+Sn+Sb+Cu+Mn+Co去除效率为99.5%、二噁英去除效率为90%),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308mg/m3、二氧化硫1.212mg/m3、氮氧化物119.588mg/m3、氯化氢0.672mg/m3、氟化物2.16mg/m3、Hg 0.015mg/m3、Cd 0.0066mg/m3、Tl 0.0002mg/m3、Pb 0.0208mg/m3、As 0.00052mg/m3、Cr 0.0188mg/m3、Ni+Sn+Sb+Cu+Mn+Co 0.3252mg/m3、二噁英0.1ngTEQ/m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由5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19t/a、二氧化硫0.436t/a、氮氧化物43.052t/a、氯化氢0.242t/a、氟化物0.778t/a、Hg 0.0038t/a、Cd 0.0024t/a、Tl 0.000008t/a、Pb 0.0076t/a、As 0.00018t/a、Cr 0.0068t/a、Ni+Sn+Sb+Cu+Mn+Co 0.117t/a、二噁英0.144gTEQ/a;?结晶盐干燥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旋风除尘+水膜除尘(除尘效率98%)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48.7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3.506t/a;?融雪剂筛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5.04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291t/a;?飞灰上料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9.12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027t/a;?飞灰水洗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经负压收集通过两级吸收(去除效率99%)处理后,氨排放速率为0.0004kg/h,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氨0.003t/a;?飞灰水洗水结晶盐干燥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旋风除尘+水膜除尘(除尘效率98%)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9.33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336t/a;?高温熔融出料口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0.7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101t/a;?高温熔融处理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Hg、Cd、Tl、Pb、As、Cr、Ni+Sn+Sb+Cu+Mn+Co和二噁英;经余热锅炉(SNCR)+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静电除雾+SCR脱硝(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9%、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98.7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85%、氯化氢去除效率为99%、氟化物去除效率99.5%、Hg去除效率为90%、Cd去除效率为99.5%、Tl去除效率为90%、Pb去除效率为99.5%、As去除效率为99.5%、Cr去除效率为99.5%、Ni+Sn+Sb+Cu+Mn+Co去除效率为99.5%、二噁英去除效率为90%)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6.411mg/m3、氮氧化物74.435mg/m3、氯化氢2.741mg/m3、氟化物1.15mg/m3、Hg 0.025mg/m3、Cd 0.006mg/m3、Tl 0.02mg/m3、Pb 0.338mg/m3、As 0.001mg/m3、Cr 0.001mg/m3、Ni+Sn+Sb+Cu+Mn+Co 1.768mg/m3、二噁英0.284ngTEQ/m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由5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3.959t/a、二氧化硫78.746t/a、氮氧化物105.302t/a、氯化氢3.827t/a、氟化物1.605t/a、Hg 0.035t/a、Cd 0.008t/a、Tl 0.028t/a、Pb 0.472t/a、As 0.001t/a、Cr 0.002t/a、Ni+Sn+Sb+Cu+Mn+Co 2.468t/a、二噁英0.396gTEQ/a;?渣浮选破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4.51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0.487t/a;?渣浮选筛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处理后,排放浓度为:颗粒物5.26mg/m3,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颗粒物1.137t/a;?1#库房储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去除效率分别为90%、90%和53%),排放浓度分别为:氨0.093mg/m3、硫化氢0.008mg/m3、非甲烷总烃1.52mg/m3,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氨0.67t/a、硫化氢0.009t/a、非甲烷总烃1.641t/a;?2#库房储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去除效率分别为90%、90%和53%),排放浓度分别为:氨0.093mg/m3、硫化氢0.008mg/m3、非甲烷总烃1.52mg/m3,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氨0.67t/a、硫化氢0.009t/a、非甲烷总烃1.641t/a;?3#库房储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去除效率分别为90%、90%和53%),排放浓度分别为:氨0.093mg/m3、硫化氢0.008mg/m3、非甲烷总烃1.52mg/m3,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氨0.67t/a、硫化氢0.009t/a、非甲烷总烃1.641t/a;?辅助备用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天然气为原料和低氮燃烧,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71mg/m3、氮氧化物50mg/m3,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关于开展昌吉州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号)排放限值要求,最后由12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698t/a、二氧化硫0.259t/a、氮氧化物3.492t/a;?实验室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硫酸、氯化氢、氨和硫化氢;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80%、硫酸去除效率80%、氯化氢去除效率80%、氨去除效率80%、硫化氢去除效率80%),排放浓度分别为非甲烷总烃14.934mg/m3、硫酸0.038mg/m3、氯化氢0.19mg/m3,非甲烷总烃、硫酸、氯化氢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分别为0.001kg/h 、0.0004kg/h,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非甲烷总烃1.075t/a、硫酸0.003t/a、氯化氢0.014t/a、氨0.005t/a、硫化氢0.003t/a;?废水处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和硫化氢;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氨去除效率80%、硫化氢去除效率80%),排放速率分别为氨0.0002kg/h、硫化氢0.00001kg/h,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氨0.0014t/a、硫化氢0.0007t/a;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极少量未被收集的废包装物资源化车间废气、含钨钼钒废钨钼钒混料废气、废三元催化剂切壳粉碎废气、酸储罐废气、融雪剂筛分废气、飞灰筒仓废气、飞灰上料废气、飞灰水洗废气、高温熔融出料口出料口废气、渣浮选破碎废气、渣浮选筛分废气、1#危废库房废气、2#危废库房废气、3#危废库房、实验室废气和废水处理车间废气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硫酸、氯化氢、氮氧化物,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二、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浇灌混凝土、冲洗模板及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等,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基本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废包装物资源化单元:废包装物清洗废水、废包装物资源化废气处理废水;稀贵金属资源化单元:三元除铁废水、分离钯废水、铂置换富集废水、铂盐酸除铁废水、钯还原废水、钯盐酸除铁废水、沉银废水、沉铂废水、氧化沉铂废水、铂还原废水、沉铑废水、铑洗涤废水、盐酸沉钯废水、钯精炼废水、金还原废水、酸性气处理废水、含氨废气处理废水;废盐资源化单元:废气处理废水;高温熔融资源化单元:浓密机溢流水、陶瓷过滤机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废气处理废水;公辅工程单元:仓库废气处理碱喷淋废水、辅助备用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再生废水、化学水处理站废水、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气处理碱喷淋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稀贵金属资源化单元产生的废水量为4225.983m3/a,在车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处理工艺为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处理后第一类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1996)表1、其它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企业外排水池;高温熔融资源化单元产生的浓密机溢流水、陶瓷过滤机废水,产生量合计522403.7 m3/a,返回渣浮选工段重复利用、余热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13608m3/a,作为废气脱硫浆液配制用水;公辅工程单元产生的辅助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站废水,产生量合计9792m3/a,作为废气脱硫浆液配制用水、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产生量为45360m3/a,作为烟气急冷用水;全厂产生的其它生产废水,合计99467.2 m3/a,排入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其中废包装物清洗废水因含有较高的COD,采用芬顿反应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均质,均质后废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调节pH+砂滤”工艺处理,处理后出水部分回用于低质用水工段,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企业外排水池;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440 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企业外排水池。外排水池合计外排水量为93133.183 m3/a,废水经管网排放至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各危险废物仓库、高温熔融车间、废盐处理车间、焙烧浸出车间、稀贵提取车间、火法车间、废包装物处置车间、飞灰水洗车间、废水处理车间、事故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6.1.4要求;渣包堆存区、循环水池、磨浮车间、熔渣仓库、脱硫楼、柴油罐区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5.2要求;办公楼、综合楼、机修车间、制氧空压站、变配电室、燃气锅炉房、消防水池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本项目在地下水流向上游、下游共设置2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噪声。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是间歇性的、局部的和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起重机械、输送机械、破碎机、焙烧炉、清洗机、高温熔融处理炉、熔融氧化炉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和风机及各种泵产生的动力噪声,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减震安装、墙体和隔声窗隔挡等措施。经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地基产生的土方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废品回收处理,其它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待鉴定的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除高温熔融处理炉烟气除尘产生的集尘灰(代码321-027-48),产生量13666.32t/a,含有锌等金属,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其它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处理或送高温熔融资源化单元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塑料片(产生量6884.74t/a)、包装袋碎料(产生量2950.63t/a),钠化焙烧烟气脱硫石膏(产生量1089.46t/a)、空铁壳(产生量200t/a)、粗固体盐(产生量180000t/a)外售综合利用,融雪剂生产筛分粉尘除尘集尘灰(产生量290.273t/a)、融雪剂车间地面集尘灰(产生量13.764t/a)返回生产作为原料,软水制备废交换树脂(产生量1t/a)、废反渗透膜(产生量3t/a)更换时由厂家回收。

待鉴定的废物:废三元催化剂熔炼渣(产生量1345.073t/a)、渣浮选产生的玻璃态熔渣(产生量202479.026t/a)、高温熔融处理炉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产生量11158.75t/a),性质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处理、处置去向,如为危险废物则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废,则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填埋处置。鉴定前在厂内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2t/a,使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示信息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喀什市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电厂厂址位于喀什市市中心以东约5千米处,建设性质为扩建,在华电喀什热电公司现有厂区内及周边扩建。新建灰场厂址位于喀什市阿克喀什乡。本期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汽机房、锅炉房、煤仓间、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公辅工程包括取水及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除灰渣系统、750千伏配电装置区等。3.储运设施:原料运输原料贮存、灰场及灰渣运输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632833万元,环保投资6005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9.49%;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⑴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9.4%;除尘采用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除尘效率大于99.94%,考虑脱硫系统7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982%;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法脱硝,脱硝效率≥80%。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⑵煤炭皮带输送、煤炭筛分、破碎粉尘,煤仓给煤时所产生的粉尘,采用机械通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分别通过15m、21m、6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⑶灰库、石灰石筒仓贮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分别通过28米、30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4)灰场采取分区填埋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5)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主要采取降低车速、洒水降尘、地面清扫等措施。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⑴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本期不再新增处理设施,利用并更换和优化三期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本期工业废水排至三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本期工程新建两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水量为2×10m3/h,采用“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电厂三期和本期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下水管道汇集后进入新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非采暖期回用于绿化用水,采暖期排入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3)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脱硫废水采用“烟气余热蒸发浓缩+高温烟道蒸发”处理工艺,凝结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4)煤水处理系统。新建煤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2×15m3/h,供电厂三期和本期使用,输煤系统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转运站冲洗及煤场喷淋。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处理站(含废水池)、脱硫废水零排放车间、煤水处理间、废污水管网、事故油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煤场、灰库、渣仓、尿素车间、脱硫工艺区、灰场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危废暂存间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给煤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阀、吹管、各种泵及风机等,噪声源强75~14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采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B2301-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汞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 3909-2016)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100%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确保无跑冒滴漏。针对各类废(污)水的性质和产生途径,设置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对各类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对于可能因泄漏造成地表漫流的污水管道,要求各类管线在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规范的材料,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从源头上防治各类污染物外泄污染土壤;在运行过程中强化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减少因烟气净化设施故障造成的超标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巡查,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五、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1)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变压器油、脱硝废催化剂、废蓄电池,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2)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灰渣、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送灰场分区碾压分区暂存。石子煤暂无综合利用途径,送灰场分区碾压堆存,后期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综合利用。废树脂、废滤膜和废旧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全部交由厂家回收或填埋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脱水满足要求后运送至灰场分区堆存处置。(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变压器油。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变电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设置事故油池1座,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集油池相连;升压站安装溢油在线控制仪器和火灾报警系统,并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巡检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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