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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221日-2024227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塔河油田东部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巴州轮台县和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钻井54口,其中新井29口,老井侧钻25口;②新建井场29座,新井各增加1座400kW真空加热炉,老井不新增地面设施;③配套建设单井集输管线66.1km,燃料气管线66.1km,燃料气管线和集输管线同沟敷设;建设通井道路12.2km;④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项目井场及集输管线在选址选线阶段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减少占用灌木林地。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单井管线作业带不得超过8m;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开展施工环境监理;施工时对开挖土壤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禁野外生火,禁止捕猎,不得随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地表平整恢复,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2)运营期,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采取控制倾卸高度、场地大风天气适当洒水抑尘、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等措施、酸化压裂液和返排液全部使用密闭罐存放、缩短测试放喷时间和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等措施。运营期: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加热炉内部采用低氮燃烧器,同时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废水由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用于配制相应体系泥浆;酸化压裂返排液收集在酸液罐内,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管沟。钻井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相关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焊接及吹扫废渣等施工废料收集后委托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含油废物、废防渗材料、废烧碱包装袋暂时存放在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定期由钻井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污泥脱水装置,脱到60%含水率后和生活垃圾一起送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塔河油田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设备;井场设置硫化氢检测仪;加大对人员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富满油田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巴州尉犁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部署钻井22口(其中定向井18口、侧钻井4口);2.新建采油井场22座;3.新建单井集输管道110千米。4.公辅工程主要包括供电、供热、自控、供排水、防腐、道路、穿越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1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4万元,占总投资的1.26%。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项目井场及集输管线在选址选线阶段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减少占用灌木林地。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单井管线作业带不得超过8m;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开展施工环境监理;施工时对开挖土壤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禁野外生火,禁止捕猎,不得随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地表平整恢复,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2)运营期,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占用沙地的管线、井场道路沿线采用草方格防风固沙措施;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放喷期间分离出的气体通过火炬燃烧放空;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等措施。运营期: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废水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用于配制钻井液,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生活污水池暂存,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压裂返排液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回收罐中,拉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联合站处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废弃膨润土泥浆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收集后排入岩屑池,满足相关要求后用于油气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2.废弃磺化泥浆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3.废机油废防渗材料烧碱废包装袋在危废暂存间暂存,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生活垃圾填埋池填埋处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得油气开发部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设备;井场设置硫化氢检测仪;加大对人员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霍城果子沟河地下水库工程

本工程位于伊犁州霍城县果子沟河出山口中游河段,距霍城县城15km,距乌鲁木齐市600km,距伊宁市约70km。地理坐标为E80°45′~81°00′、N44°10′~44°20′,主要包括取水工程和水库工程。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果子沟地下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人畜饮水、工业供水的具有综合开发任务的Ⅲ等中型水利枢纽工程通过修建地下水库,将果子沟河冬闲水、卡拉麻扎泉和元宝山中桥下游泉水资源化储存于地下水库,用于解决下游三宫乡、三道河乡及良繁场4.6万亩耕地的灌溉用水、三个乡(三宫乡、三道河乡、良繁场)人畜饮水及三道河工业园区用水,从而高效利用地表水资源,解决项目区地下水超指标开采的问题。本工程设计有效库容为1437.34×104m3,调蓄库容1400×104m3,水库年总供水量为2067.11×104m3,其中农业灌溉1777.74×104m3,人畜安全饮水170.71×104m3,工业供水118.66×104m3。本项目总投资31292.4万元,环境保护投资338.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采取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棚布并定期冲洗;邻近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处施工区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文情势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围堰、导流的影响,通过设置生态放水闸的措施可减缓施工对地表水的影响。施工期对水质的污染主要为开挖作业、基坑排水、钻井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含油污水对水体水质的影响,通过采用土工布进行适当隔离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中作业监管等措施可减缓施工对地表水的影响。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管理人员较少,管理站房设置防渗化粪池由吸污车及时清运,拉运至霍城县清水河镇污水厂进行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取水工程、防渗墙需进行大开挖施工,开挖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出现地下水出露情况,开挖过程中产生基坑水防渗墙修建后,由于过流断面减小,将使上游地下水位壅高。施工工区产生的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油滴漏等若处理不当,可能对当地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沉淀池、隔油池、污水暂存池等做好防渗漏处理;临时排水管道敷设前需做好地下水防渗措施;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在项目区布设地下水位监测井(站)5处,采用高精度温度水位一体传感器每两小时采集一次观测井的温度和水位变化,由RTU采集信息后,再通GPR秒/4G传输至水库管理站。

四、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工程占地、土方开挖、损毁陆生植物、土壤、水土流失、影响陆生、水生生物及景观等,运营期主要表现为永久占地部分土地利用类型变更为建筑物占地。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明确施工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对取土迹地进行削坡、平整、压实等恢复措施;重点加强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运营期保证下游生态基流;开展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监测,及时优化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渔政管理;加强管理站房绿化区域的管护,尽快恢复自然植被等。

本工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造成水体悬浮物增加、透明度下降,对浮游植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束植物、鱼类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运行期将减少入渗回补工程区以下河道径流下泄量,而成为减水河段。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选择果子沟河枯水期进行施工;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增殖放流新疆裸重唇鱼5000尾/年,放流地点设置在果子沟水库下游减水河段,缓解工程建设运行对鱼类资源量的影响。

本工程对三宫乡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引起局部悬浮物增加,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上升;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期对保护区内水质增加监测频次;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间,三宫乡水源地供水范围内的人畜饮水可通过三宫乡水厂内1口机井提供;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果子沟地下水库水源地进行设立、划分保护区。

本工程建设期在新疆霍城四爪陆龟自然保护区开挖活动呈线状布设于保护区的实验区,项目区周边居民点较多,从事各类活动频繁,因此动物在该区域少有活动。项目建设主要实在河谷区,占用耕地、水域面积,面积较小,不会减少主要保护对象生境面积。对主要保护对象生境面积基本没有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水库在四爪陆龟保护区内(永久占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和生产设施,施工结束后落实各项植被恢复和动植物生境恢复措施;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期现场监测,特别是在春季四爪陆龟活动频繁时段,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四爪陆龟,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通知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做好保护工作。

五、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高声源设备尽量封闭作业,缩短设备使用时间;对施工工人进行防护。泵房采用隔声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增加安装减震垫

六、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机械的碾压、建筑材料的占压、施工人员踩踏及建筑基础开挖、临时道路对土壤结构造成的扰动。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严格限定施工扰动范围;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对可能发生土壤盐渍化的区域定期进行地下水水位监测,合理调度运营,加强对可能发生土壤盐渍化的区域地下水水位的控制等。

七、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1.建筑垃圾,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产生弃方,弃方由霍城县久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经公司筛分等生产线加工后外售。2.废机油,采用塑料桶收集,交由有处理“HW08含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资质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运营期仅管理站房产生一定固废,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以及饮食垃圾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八、环境风险

本工程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油料的储运;施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对周围地表水体水质造成污染运营期超量引水的风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可能泄漏的机械设备油料集中收集,禁止排入水体;定期和定点对施工区周围地表水体进行监测;合理规划流域水资源配置,严格控制流域用水总量;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等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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